買到漏水屋 半年內可求償
作者: 美麗新天地 日期: 2011-08-17 10:59
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的調查,房屋漏水問題高居交易糾紛榜首,排名第二的的是隱瞞重要訊息,房仲業者提醒,民法有規定,購買中古屋半年之內發現漏水,是可以向原屋主協調減價的,如果還是有糾紛,建議民眾找消保官申訴。
水滴滴答答從天花板落下,民眾不僅得拿著不少瓢盆在地上接漏水,還得不定時清理積水,不少消費者都有買到漏水屋的經驗,但如果碰上賣家不買帳,處理起來就很另人頭痛。
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,房屋漏水問題高居消費糾紛第一名,第二名是隱瞞重要訊息,第三名是終止委售跟買賣契約,不過買到漏水屋,其實是可以求償的,自己的權益,千萬不要放棄。
分辨漏水屋的方式可以留意天花板、窗邊是否有水漬痕跡,也可以觀察鄰近浴室房間的踢腳版有沒有變黑或者變成咖啡色,還有牆壁上的壁癌,以及廚房排水管等等。
雖然從交屋半年內算起,就可以申請求償,不過必須是在尚未處理,保持原狀的情況下才能求償,提醒消費者,在遇到類似的問題,可別先自己買單,可以先向消保官或者是地政司申訴,來要求原屋主盡速處理。
資料來源:民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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